老人不愿与子女共同居住,应如何安排赡养事宜

庆元律师 2025-01-12
法律分析: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指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、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以及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。经济上供养是指要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衣、食、住、行的条件。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,子女应该保证老年人暖衣饱食、营养充足。有条件的可以为老年人单独安排一定住房,没有条件的也要为老年人妥善安排一个住处。对于不能或不愿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,子女应根据老年人实际需要和自己的负担能力,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。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老年人解决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困难。老年人年迈体衰,力所不能及,生活上需要多方面的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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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成年子女对于老人有法定的赡养义务,不得以其他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拒绝承担相应的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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赡养是每个子女的义务;无法协商的,可以起诉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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